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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政府通过性别自决法,便利性别姓名修改

摘要: 在争议中寻求平等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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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8月23日,德国政府批准了性别自决(gender self-identification,Selbstbestimmungs)的法律提案,法案可以使跨性别、间性人、非二元性别者可以更容易地修改名字和法定性别。这项提案将废除上世纪80年代要求进行两次心理评估的规定。德国家庭部部长莉莎·帕乌斯(Lisa Paus)称这个决定是“德国跨性别和间性人士的重要时刻”。然而这项法案并非像反对者担忧的那样缺乏“严肃性”。性别自决到底是什么?这一法案对于跨性别、间性人以及非二元性别者为何重要?以及这项法案又面临怎样的争议?

旗舰计划

据Euronews报道,8月23日的法案如果开始实施,德国年满18周岁的跨性别、间性人和非二元性别者可以通过提交自我披露的申请表格,在政府登记处进行简单的程序来更改姓名和性别。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可以由父母负责提交相关文件,而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只要得到父母的同意,就可以自行提交申请表格。

跨性别个体是那些不认同在出生时赋予他们的性别的人。间性人指的是同时拥有男女生殖特征的人。非二元性别者则不将自己划分为男性或女性。

德国现行性别相关法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要求希望更改姓名和性别的人提交两份心理报告,并由地方法院做出最终决定。为了获得必要的报告,申请人不得不透露自己童年时期和过往性经历,接受体格检查。这些专家报告带来的情感和经济负担使得许多人难以获得新的身份文件。这个流程可能需要长达20个月,并且平均费用为1868欧元(约合人民币15000元)。

2011年,德国废除了在改变性别记录之前强制进行绝育的规定。2020年,法院通过一项裁定扩大了该法律的适用范围,使非二元跨性别者也可以改变法定性别标记。然而,他们仍然需要使用上述复杂的程序来进行认定。

如果新法案能够通过,简化的行政自我声明流程将消除复杂的法院要求带来的财务负担,缩短变更法定性别和姓名的时间。帕乌斯表示,这项提案将“保护长期以来受到歧视的少数群体,是社会政治进步”。

这项提案是德国总理、社会民主党的奥拉夫·朔尔茨(Olaf Scholz)领导的联合政府的旗舰计划,目前这一提案尚未提交给该国议会进行批准。这项法律如果通过,德国将成为第6个采纳性别自决原则的欧盟国家。此前5个采纳这一原则的欧盟国家包括:比利时、西班牙、爱尔兰、卢森堡和丹麦。全世界目前有13个国家采纳了这一原则。

为何重要?

性别自决(Self ID),是一种对于性别的概念,根据这个概念,一个人应该被允许通过简单地宣布自己的选择来在法律上认同他们选择的性别,而无需接受任何医学测试。这一要求最重要的就是让跨性别、非二元性别者、间性人能够不被看作病人,也不必再经过漫长且有损人格尊严的“治疗过程“,与顺性别群体平等地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这样的过程被称为“去病态化(depathologization)”。

精神临床诊断曾有相当长的历史将性别不一致当作是一种疾病,然而整体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少将性别不一致当作是一种病。据西班牙格拉纳达大学研究员阿梅茨·苏斯·施温德(Amets Suess Schwend)发表于《公共健康评论》(Public Health Reviews)的论文,1980年的第三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III)第一次收录了“性别认同障碍(Gender Identity Disorder, GID)”,出现在“心理性障碍”分类下,此后在2013年的第五版(DSM-V)中被“性别不安(Gender Dysphoria)”取代。

在2019年5月25日,世界卫生大会批准了《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ICD-11),该版本于2018年6月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在线发布 。在ICD-11中,所有与跨性别有关的诊断编码已从“心理和行为障碍”这一章节中删除,而编码“性别不一致”则被纳入了一个名为“与性健康相关的状况”的新章节中。

同时,《日惹原则》(Yogyakarta Principles)于2007年发布,并通过《日惹原则十项补充》(Yogyakarta Principles plus 10)于2017年进行了扩展。这些原则旨在将国际人权法应用于性取向、性别表达、性别认同和生理特征等领域。国际和地区人权机构在其议程中也纳入了有关“去病态化”的要求。

 “性别不安“与“性别认同障碍”相比,一方面减少了“障碍(Disorder)”一词可能造成的对于跨性别群体的污名化,以及对于性别身份的无效化;另一方面,也更将关注点从跨性别个人身上,转移到性别不一致引起的紧张、焦虑等心理和精神健康状况上。从而达到“去病态化”的效果。

朔尔茨政府的性别自决法案事实上也是在精神医学和心理学对于跨性别现象“去病态化”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司法部长马科·布施曼(Marco Buschmann)表示:“每个人都有权利让国家尊重他们的性别认同。当前的法律对跨性别者构成了骚扰。我们希望结束这种不体面的情况。”

争议

性别自决法案提案在德国也引起了争议,保守派和一些排除跨性别的女权主义团体对此表示了关切。德国的性别自决法案提出之初就曾被质疑本身的严肃性。这甚至被戏谑为“自选性别”。然而,根据这项法律提案规定,申请变更性别和姓名的申请人将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得到验证,需要再次提交申请变更的将只能在1年后才能提出申请,这样就是为了“保证申请的严肃性”。

据《南德意志时报》报道,近年来,德国要求改变名字或法定性别标记的人数比例一直稳定在1%左右。即使在施行自我决定法案的国家,也没有报告显示跨性别者频繁多次更改性别记录。目前,全球有13个国家的法律允许简化法定性别标记的更改。这些国家并没有出现所谓的“性别混乱”。这些规定被跨性别、性别多元和非二元的人士使用一次。即使是在10年前引入性别自决法案的国家,多次变更的情况也接近零。

针对这一提案,德国选择党(AfD)领导人爱丽丝·魏德尔(Alice Weidel)在社交平台发文声称,联邦政府通过的自决法旨在打击所谓的歧视,但事实上,联邦政府无视“助长犯罪”的警告声坚持通过该法,不仅是罔顾科学事实,而且也违背了《基本法》。

然而,据《南德意志时报》分析,关于私人场所和进入受保护空间(如桑拿浴室、更衣室、妇女庇护所等)的问题引发了激烈争论,尤其是涉及妇女的权益。一些妇女权利活动家对将这些保护场所对跨性别者开放表示担忧。但是,自主权法案没有触及私人场所的权利。这意味着仍然有可能“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区分”。然而,始终适用《一般平等待遇法》(AGG),该法旨在防止歧视。

同时,改变法定性别标记也不会免于法律追究。不论性别记录是女性、男性、多元还是其他,在过分侵犯和使用暴力的情况下,依然是一种犯罪。同时,性别认同也间接地受到《德国基本法》的保护,例如通过第2条第1款中规定的个性自由权。性别自我体验因此对于性别定义至关重要。

接下来,朔尔茨政府的性别自决法案提案将被提交给联邦议会提供意见。然后,它将在联邦议会公开讨论,并进行法案投票。根据德国内政部的说法,这一法案将于2024年6月1日生效。德国联邦政府的酷儿权利专员斯文·莱曼(Sven Lehmann)认为,2023年仍然有可能通过这项法案。


新闻来源:Euronews,德国《镜报》(Der Spiegel),南德意志时报(Süddeutsche Zeitung),《公共卫生评论》(Public Health Reviews)、德国司法部、《德国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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