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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平权行动”裁定违宪,大学招生何去何从?

摘要: 逆境或成为大学招生“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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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年来,美国一些顶级大学面向黑人、西班牙裔和美国原住民学生提供招生优惠,即使这些学生在中学时的成绩可能稍有逊色——这被称为“平权行动”(affirmative action)政策。但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这种做法违宪,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撰写的一项裁决中裁定,无论是公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在录取学生时都不得将种族作为考虑因素。保守派法院的判决可能会导致进入美国顶尖大学的少数族裔学生人数迅速大幅下降。


分歧下的裁决

美国最高法院29日的裁决涵盖了涉及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UNC)招生的两起案件,法院以6比3裁定北卡罗来纳大学败诉,以6比2裁定哈佛大学败诉。针对哈佛大学的诉讼由一群亚裔美国学生提起,他们声称该大学的招生政策低估了他们的学业成绩和考试成绩,从而对他们进行了歧视。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对此表示同意,并写道,大学的决定必须根据申请人的个人经验和资格来做出。“长期以来,许多大学的做法恰恰相反,”他写道。“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错误地得出结论,个人身份的试金石不是克服的挑战、培养的技能或吸取的教训,而是他们的肤色。我们的宪法历史不允许这种选择。”


首席大法官在他的多数意见中直接借鉴了1954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庭案件“布朗诉教育委员会”(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案件,该案件结束了教育领域的种族隔离。“消除种族歧视意味着消除一切。”首席大法官表示,大学不可能有一个开放的时间表来解决过去的歧视问题,并驳斥了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解释。这一裁判意味着美国大学中现行的平权行动政策被认定为违宪。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持异议的自由派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表示,这一决定“对我们所有人来说确实是一场悲剧”。她写道:“今天,大多数人带着‘让他们吃蛋糕吧’的心态,拉起了救生索,通过法律命令宣布‘所有人都无视肤色’。”另一位持不同意见的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表示,该裁决“在一个根深蒂固的种族隔离社会中,将无视肤色的肤浅规则巩固为一项宪法原则”。最高法院的裁决煽动了美国意识形态分歧,并引起了平权行动支持者的极大抗议。


什么是平权行动?

平权行动是指在分配资源或机会时考虑身份的某些方面(例如种族、民族、性别、残疾状况,甚至退伍军人身份)的计划和政策。美国平权行动计划的例子包括:联邦办公室与少数种族群体签订合同以获得联邦资助、学校将种族作为评估申请人的一个因素(通常称为“种族意识招生”)、组织雇用或晋升更多的女性职员或招募退伍军人等。 


平权行动并非始于大学招生制度,而是始于劳工政策。根据历史学家休·戴维斯·格雷厄姆(Hugh Davis Graham)的说法,这个词最早出现在1935年的《国家劳动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中,这个法律赋予了雇员组建工会的权利,并要求雇主与他们进行集体谈判。在这方面,平权行动被用作一个术语,以迫使雇主赔偿从事不公平劳动的劳工。

在教育方面,平权行动在民权运动期间开始渗透到活动人士中,社会学家安东尼·S·陈(Anthony S. Chen)和丽莎·M·斯图尔伯格(Lisa M. Stulberg)表示,它在两个关键阶段成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在第一阶段,从1963年到1965年,包括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和肯尼斯·B·克拉克(Kenneth B. Clark)在内的活动人士支持形成招生政策的哲学。他们认为,对美国黑人的平等待遇不足以解决长期存在的种族不平等问题。在1964年出版的《为什么我们不能等待》一书中,金解释说,由于美国种族主义的本质,黑人在工作场所和教育方面应该得到“特殊的补偿措施”。


第二波平权行动始于1965年,以1978年加州大学董事会诉巴克案(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v. Bakke)的裁决标志结束,其特点是全国动荡,大学校园成为骚乱的中心。学生抗议歧视,大学领导别无选择,只能采取行动。巴克案以来,美国最高法院在多个案件中均裁定,大学的平权行动可以作为促进大学学生群体多样性的工具,申请人的种族或民族背景可以被视为一个优势。法院认定,来自少数种族背景的学生可以“促进有益的教育多元化”。


深埋的“白人中心观”

从平权行动的历史来看,学校平权行动的支持者对平权行动存在的原因主要基于两个论据。首先,美国社会有义务纠正过去的不公正,这意味着要提升历史上被边缘化的种族和其他群体的地位。其次,多元化的校园有利于整个社会。


但在上述的巴克案中,多数法官驳回了第一个论据,大法官刘易斯·鲍威尔(Lewis Powell)写道,从弱势种族群体中提拔学生“并不能证明将劣势强加于”申请学院或大学的白人学生是正当的。然而,鲍威尔确实接受了第二个论据,他在《巴克》一书中写道:“国家的未来取决于通过广泛接触不同学生的思想和习俗而培养出来的领导人。”美国Vox网站认为:“换句话说,法院的平权行动案件始终以白人的利益为中心。”

与平权行动相对,美国一直以来都有“色盲”(colorblindness)理论,认为带有种族意识的政策本质上是误导性的。包括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在内的保守派人士就对平权行动进行了类似的攻击——将此类计划描述为“反向歧视”。保守派法律策略师爱德华·布鲁姆(Edward Blum)认为:“在我们这样一个多种族、多民族的国家,大学录取门槛不能对某些种族和民族提高,而对另一些种族和民族降低。”“我们的国家不能用新的歧视和不同的种族优惠来弥补过去的歧视和种族优惠。”


美国大学招生即将变革?

在新裁决的背景下,多元化的年轻人口与精英大学中白人学生群体之间的差异可能会迅速扩大,最终加剧社会紧张。乔治城教育与劳动力中心主任安东尼·卡内瓦莱(Anthony Carnevale)强调:“教育是在几代人之间再现种族、阶级和性别差异的最有力的体系。”禁止平权行动将意味着“统治我们的人、美国社会的精英,将越来越不像美国。”

为了应对这种潜在的危机,最高法院的裁决可能刺激美国大学招生进一步的变革。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ern University)校长约瑟夫·E·奥恩(Joseph E. Aoun)在校园致辞中表示,这一决定“将极大地改变大学招生中种族因素的使用”。避开“种族”这单一因素,一些人提出可以更加重视克服逆境的学生。美国总统乔·拜登(Joe Biden)在29日认可了这一做法,称逆境应该成为大学招生的“新标准”,奖励那些克服了收入、种族或其他困难的学生。


拜登在讲话中表示:“我们知道,无论是来自大城市还是农村社区,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很少有机会上大学。”“一个穷孩子,一个可能是家里第一个上大学的穷孩子,与富人孩子取得相同的成绩和考试成绩,而富人孩子的全家都上过这个国家最精英的大学。面临更严峻挑战的孩子表现出了更大的勇气和决心,这应该成为大学招生时考虑的一个因素。”法院的判决似乎允许这种做法。保守派多数人认为:“没有什么可以禁止大学考虑种族如何影响申请人生活的讨论”,这意味着大学不再能够仅仅因为种族而给予少数族裔以优势。

美国各地的大学都表示,无论法院怎么说,他们都将致力于校园多样性。校园领导表示,他们仍在考虑这一决定将如何影响他们,但许多人表示乐观,他们将合法地找到其他方式,将多元化的学生引入校园。在德克萨斯州,莱斯大学(Rice University)校长雷金纳德·德罗什(Reginald DesRoches)表示,他“非常失望”,但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坚定”地追求多样性。他认为:“法律可能会改变,但赖斯大学对多样性的承诺不会改变。”


拜登也在继续敦促高校继续将种族、收入以及其他衡量多样性的指标作为录取过程的一部分,学院和大学“应该考虑多样性”“不应放弃确保学生群体具有反映全美国的不同背景和经历的承诺”。


新闻及图片来源:Vox、US News、美联社、大西洋月刊,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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