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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美国最高大法院以5:4推翻“罗伊诉韦德”一案。虽然已经提前做过预告,但新闻真正出来的时候,全世界人民还是震惊了一下。各国亲美自由派纷纷表示了自己的负面态度,一个中英文都很出色的德国视频博主用中文对着中国观众,半个小时内,一边叹气,一边表达自己对美国保守化趋势深深的失望。
虽说最高大法院仅仅是取消了联邦层面对堕胎禁止令的限制,造成的现实结果是,只有一些(比如南部和中部的)州会禁止堕胎,怀孕妇女去民主党控制的允许堕胎的州,依然能安全终止怀孕;但毕竟增加了贫穷妇女的困境,而且长途转移也不够安全,另外有一些州会立法刑事化堕胎妇女的责任,即便在蓝州堕胎也无法逃脱司法追溯。
这对于大部分国家的人来说,美国这么做不可思议,但更危险的不仅仅是“罗伊诉韦德”被扭转,托马斯大法官甚至暗示美国在沃伦法院时代的所有少数群体权益保护的判决(大概除了种间婚姻之外)都会因为推翻“罗伊诉韦德”一案采用的法理而被推翻。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判决引用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中延伸出的隐私权(privacy),覆盖了堕胎权的含义,而目前5个保守派大法官认为,1973年的隐私权的定义过于宽泛,不应该包含堕胎权。
这里的危险是在于,目前美国有关少数群体权益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的判决,都是通过十四修正案隐私权搭的法律之桥,这个桥在“罗伊诉韦德”案中被保守派大法官拆了,那么美国少数群体的所有权益的法理大厦也就很容易倒塌了。
更让人绝望的还不是对美国宪法文本涵义的咬文嚼字,而是这5:4或者6:3的投票。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就是那个常常摇摆的保守派,这次他反对推翻“罗伊诉韦德”,但在6月23日的判决中,他和其他5名大法官一起,推翻了纽约州的公共场合控枪令。自从特朗普送了3个保守派大法官进最高法院之后,美国政治制度被彻底改变了,最高法院成了共和党人的自动举手机器,让民众再难理解的判决,只要符合保守派的利益,都能过关。
民意重要吗?在美国最高法院这个情境中,真不重要。新的黑人女大法官进入最高法院之后,目前大法官的平均年龄在60出头,未来十年都不太会有人退休。无论美国民意怎么变化和抗议,即便罗伯茨忽左忽右,也无济于事,最高法院都能以5:4或者6:3通过右翼法案。
美国民主走到今天这个局面,真的算是某种困境了。一方面,社会进入推特和脸书等社交媒体时代、甚至是TikTok的算法时代,民众可以迅速表达自己对政治的不满;另外一方面,未来十年,最高法院好像是老人院,坚定推动保守议程,让《圣经》,而不是当年的独立精神,成为判决的源泉。这难道不会出事吗?
从好的方面说,民主党大概意识到,最高法院已经破坏,而未来会逐步破坏的少数群体权益,的确要靠另外的思路去捍卫。比如说,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从堕胎权是隐私权的逻辑出发去搭建了这个进步体系,是不是本身就有点建立在沙滩上的感觉?为什么不通过国会和各州立法,认真去推动更坚定的进步权益系统呢?另外,为什么国会不通过扩充最高法院法官的决议呢?三权分立,既然一个分支已经宗教化,那么另外两个分支就必须更激进地捍卫理性。
但是可惜的是,民主党阵营、拜登政府有更大的麻烦。根据各州民调,中期选举民主党会不如人意,可能民主党面临的不仅仅是无法扩大国会的优势,而是减少优势,甚至还有在2024年让政权重新回到特朗普手中的危险。
这一切真的是很糟糕,的确正如那位德国博主说的那样,小时候关于美国最美好的所有想象,现在都因为这个判决消失了。似乎也没有别的方法,热爱自己权利的美国人,只能去投票,或者尽量在州一级加速活动,虽然这也造成另外的风险,美国,真的会更加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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